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湿地保护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1日
周口市湿地保护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的通知》(豫政〔2018〕28号)和《中共周口市委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周发〔2019〕3号)有关要求,加强全市湿地公园建设,有效提升湿地保护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改善湿地生态功能为重点,以申报新建湿地公园和推进在建湿地公园建设为抓手,以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为保障,全面提升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水平。
二、总体目标
(一)2021年申报新建省级湿地公园10处以上,各县(市、区)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
(二)加快推进2020年前已批在建的8处湿地公园建设工作。
(三)所有在建湿地公园和获批新建湿地公园都要按照上级审批的总体规划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
三、工作任务
周口市河流湿地面积占湿地总面积的61%,因此新建湿地公园以河流湿地为主。目前我市湿地保护率未达到50%的县(市、区)均有连片100公顷以上的湿地资源,完全具备申报省级湿地公园的资源条件。
(一)2021年申报新建湿地公园
1.申报新建河南周口沙颍河省级湿地公园。沙颍河是我市最宽、最长的河流,除沈丘段外湿地面积约2710.2公顷,流经西华县、商水县、川汇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淮阳区和项城市,沙颍河周口市中心城区段绿化美化和景观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按照统筹规划、统一申报、分段负责、同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完成周口沙颍河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并推进实施,年内完成报批。(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协作单位:西华县政府、商水县政府、川汇区政府、淮阳区政府、项城市政府、周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申报新建河南周口新运河省级湿地公园。新建新运河省级湿地公园的水系包括新运河、老运河、清水河,湿地面积约1306.3公顷,流经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淮阳区、西华县和太康县,符合申报湿地公园资源条件,应于年内完成河南周口新运河省级湿地公园申报资料收集、修订、上报等报批程序,并尽快实施。(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协作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淮阳区政府、西华县政府和太康县政府)
3.申报新建河南周口流沙河省级湿地公园。结合周口市中心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建设PPP项目,统一申报新建河南周口流沙河省级湿地公园,将原永宁湖省级湿地公园经营范围纳入河南周口流沙河省级湿地公园经营范围,年内完成申报资料收集、修订、上报等报批程序,并尽快实施。(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协作单位:川汇区政府)
4.申报新建河南郸城新蔡河省级湿地公园。据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反馈的湿地资源数据显示,郸城县具有连片100公顷以上湿地资源的河流有新蔡河、清水河等,符合申报湿地公园资源条件,应于年内完成河南郸城新蔡河省级湿地公园申报资料收集、修订、上报等报批程序,并尽快实施。(责任单位:郸城县政府)
5.申报新建河南扶沟清水河省级湿地公园。扶沟县具有连片100公顷以上湿地资源的河流有清水河、双洎河、尉扶河等,具备申报新建省级湿地公园的资源条件,应于年内完成河南扶沟清水河省级湿地公园申报资料收集、修订、上报等报批程序,并尽快实施。(责任单位:扶沟县政府)
6.申报新建河南沈丘新蔡河省级湿地公园。沈丘县具有连片100公顷以上湿地资源的河流有沙河、新蔡河等,具备申报新建省级湿地公园的资源条件,应于年内完成河南沈丘新蔡河省级湿地公园申报资料收集、修订、上报等报批程序,并尽快实施。(责任单位:沈丘县政府)
7.申报新建河南太康兰河省级湿地公园。太康县具有连片100公顷以上湿地资源的河流有黑河、兰河、铁底河、里沟河、大新沟、小新沟等,具备申报新建省级湿地公园的资源条件,应于年内完成河南太康兰河省级湿地公园申报资料收集、修订、上报等报批程序,并尽快实施。(责任单位:太康县政府)
8.申报新建河南鹿邑清水河省级湿地公园。鹿邑县具有连片100公顷以上湿地资源的河流有清水河、白沟河、晋沟河等,具备申报新建省级湿地公园的资源条件,应于年内完成河南鹿邑清水河省级湿地公园申报资料收集、修订、上报等报批程序,并尽快实施。(责任单位:鹿邑县政府)
9.申报新建河南项城菱角湖省级湿地公园。根据湿地保护实际情况,在“十四五”期间新建河南项城菱角湖省级湿地公园。项目建设面积约120公顷,具备申报新建省级湿地公园的资源条件,应于年内完成河南项城菱角湖省级湿地公园申报资料收集、修订、上报等报批程序,并尽快实施。(责任单位:项城市政府)
10.调整河南淮阳龙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范围。将淮阳龙湖西湖区域纳入淮阳龙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范围,于年内完成报批并加快实施。具有连片100公顷以上湿地资源的黑河、新运河、新蔡河、里沟河等,符合申报省级湿地公园技术标准,待条件成熟后立即报批。(责任单位:淮阳区政府)
获批后的新建湿地公园要按照上级审批的总体规划进行实施,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
(二)全面推进已批在建湿地公园建设
2020年底,全市已批在建的湿地公园有:河南鹿邑惠济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河南沈丘沙颍河省级湿地公园、河南西华贾鲁河省级湿地公园、河南扶沟贾鲁河省级湿地公园、河南沈丘三河省级湿地公园、河南郸城洺河省级湿地公园、河南商水汾河省级湿地公园、河南太康涡河省级湿地公园。
各有关县(市、区)要按照申报当年关于设立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承诺,认真落实相关机构设立,积极推进公园建设。同时,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上级审批的总体规划进行实施,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
四、时间要求
11月5日前:确定申报新建湿地公园名称、位置、面积。
11月10日前:完成申报新建湿地公园各种文件、证明、照片、影像等材料的收集。
11月15日前:完成申报新建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提交公园范围和功能分区矢量数据库及其它有关申报材料。
11月30日前:完成申报新建湿地公园市级文件等材料,并按时上报省林业局。
12月20日前:评审修正后的《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12月31日前:完成2020年前已批在建湿地公园的管理机构设立,公园建设有明显推进。
所有已批建的湿地公园的责任单位都要按照上级审批的总体规划实施,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湿地保护工作是生态问题,也是严肃的政治问题。为确保湿地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成立县级湿地保护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深挖潜力,克难攻坚,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新建湿地公园申报和已批在建湿地公园建设进度,不折不扣完成湿地保护建设目标任务。
(二)强化协调联动。落实细化湿地保护责任分工,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各有关县(市、区)要将湿地保护工作任务落实到河段(湖泊),责任明确到具体领导和人员。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奖惩。各有关县(市、区)要把湿地保护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县乡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推进新建湿地公园申报、已批建湿地公园的机构设立、详细规划编制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进度。成立市级联合督导组,对县(市、区)工作进度每周排名通报。对按时完成湿地保护年度工作任务,且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约谈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对年底完不成任务的,严肃启动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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