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心城区今冬明春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12-11-15 08:58:3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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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心城区今冬明春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12〕 90号



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市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周口市中心城区今冬明春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周口市中心城区今冬明春绿化工作

为改善市中心城区城市生态环境,树立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要求,结合市中心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整体布局,重点突出,建管并重,打造精品”的原则,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严格标准、因地制宜,全面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力争三年内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二、主要任务

以城市新区、沙颍河两岸、景观线路和节点绿化为重点,大力推进中心城区公园、游园、单位及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带、苗圃基地的建设;坚持“乔灌花草结合,常青和落叶配置,色彩合理搭配”的原则,高标准、大面积增加绿量,不断完善公园、游园服务设施,努力打造出更多的精品,更好地服务市民,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一)公园、游园建设。加快周口公园、文昌公园的规划、建设步伐,完成新火车站广场绿化及周边的绿化建设,完善人民公园、周口公园、文昌公园、滨河景观带绿化配置,提高绿化水平,增加绿量。进一步提高市民广场、五一广场、和谐广场、周淮路口、七一路东游园、周项路口等街头绿地建设效果,加强养护管理。

(二)道路绿化。市东新区、经济开发区是道路绿化的重点,所有道路必须高标准绿化。道路绿化按照规划设计,丰富道路绿化景观,达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季相分明的要求,形成绿化亮点。中州大道、太昊路、周口大道、文昌大道、七一路、经二路、川汇路等道路绿化要增加花色、品种和层次,膨胀绿量,打造绿化精品线路。对七一路、交通路、太昊路、汉阳路、黄河路、周口大道、文昌大道、大庆路等道路绿地及行道树进行补栽补种,按照同种类、同规格、同标准进行补植,加强管养。实施背街小巷绿化,因地制宜种植乔灌花草。

(三)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一是中心城区所有单位庭院、居住区都要严格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进行绿化。新建单位庭院绿地率不少于40%,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少于30%,旧城改造单位和小区绿地率不少于25%。加强对小区绿化的审批和引导,将小区绿化与道路绿化衔接起来,提高绿视率。二是中心城区各办事处要督促辖区内相关单位,完成1—3个园林单位和1—3个园林小区的创建任务;督促单位、小区绿化院内空地,充分利用边角地见缝插绿,栽种乔木,合理配置花灌木,提高绿化水平。三是加强单位、小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巩固创建成果。四是大力实施和推广拆墙透绿、屋顶建绿等立体绿化,全面扩大绿量。

(四)城市入市口、节点绿化。加强出入口省道、高速公路连接线道路的绿化建设。在中州大道、周口大道、文昌东路、周西路等道路两侧补植完善现有路边绿带,因地制宜建设林带。城市道路十字路口、节点部位、窗口地段等,要采取植片林、花灌木的方法,以植物造景为主,增加绿量,提高绿化档次。

(五)义务植树及防护林建设。一是中心城区各单位要按照义务植树的统一安排,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完成义务植树任务。二是在高速公路两侧、城乡接合部及城市郊区,按照要求落实防护林建设工作,形成城乡一体化的优良环境。

(六)苗圃基地建设。市城市管理局、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市东新区要在城市规划区、城乡接合部新建不少于5公顷的园林苗木基地。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2年11月9日—11月15日)。市政府召开中心城区今冬明春城市绿化工作动员大会,对今冬明春城市绿化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市东新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细化分解绿化任务,认真抓好今冬明春绿化工作。

(二)建设实施(2012年11月16日—2013年4月30日)。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市东新区和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各自承担的绿化工作任务,早规划、早准备、早行动,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绿化建设任务。

(三)检查验收(2013年5月1日—2013年6月1日)。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方式,由市城市绿化办公室对市中心城区今冬明春绿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技术要求

(一)搞好规划。市中心城区绿化工程项目要认真做好规划设计,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严格按照评审确定的规划方案实施。城市新区建设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绿化建设,达到路成、绿成的效果。

(二)选好树种。坚持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地适树、经济适用的原则。在树种及植物配置上要乔灌花草相结合,常绿与落叶结合,注重季相变化和色彩变化。行道树主导树种以法桐、栾树、国槐、白腊、枫杨、大叶女贞等为主。

(三)认真栽植。主次干道行道树栽植:胸径10—12厘米,主干高度3米以上,树穴1米×1米×1米见方;片林栽植的苗木胸径6厘米以上。栽植时树穴内要先更换为适宜的土壤,栽后浇足定根水。

(四)切实管养。要切实加强行道树和绿地的精细化管养,认真做好松土、除草、修剪、浇水、病虫害防治等日常管理。园林绿化部门要加强对绿化管养工作的技术指导;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所承担的绿化管养任务;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力度,依法严格查处毁绿、侵绿、破坏绿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城市绿化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具备条件的要加快实施,确定要做的坚决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绿化任务落实到位;同时要把好质量验收关,确保绿化景观效果。

(二)明确责任。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把绿化责任逐级分解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市东新区负责辖区内的游园、广场、道路绿地、单位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市城管局负责中心城区公园、游园和所管辖的主要道路绿地的建设管理,其他绿化工作任务按照职责划分分别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谁的产权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单位和小区自行负责。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要实行绿化工程与建设工程同规划、同设计、同审批、同建设、同验收,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全程参与。

(三)严格督查。对中心城区今冬明春绿化建设工作实施“一周一检查,半月一通报,一月一评比的督查制度。”市政府督查室、市城市绿化办公室要对今冬明春城市绿化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督促整改,确保任务完成。市政府定期对市中心城区今冬明春城市绿化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评比,对工作措施得力、行动快、效果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附件:1.市城管局今冬明春绿化任务表

      2.川汇区道路今冬明春绿化任务表

      3.川汇区公园、广场、绿地充实完善任务表

      4.市开发区今冬明春绿化任务表

      5.市东新区今冬明春绿化任务表

周政办〔2012〕90号附件1.doc

周政办〔2012〕90号附件5.doc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